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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南藏族自治州汽车报废是怎么处理?

发布时间:2023-12-13 08:43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10342

我们国家的汽车是有一定的汽车报废使用年限的,如果车主的汽车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,是可以对汽车进行报废处理的,车主的汽车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汽车报废使用年限,并且没有进行年检的话,就不能在路上行驶了。那么甘南藏族自治州汽车报废使用年限有多少呢?甘南藏族自治州汽车报废是怎么处理的?小编相信看了以下文章后的各位车主会有所收获。

甘南藏族自治州汽车报废使用年限有:
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
甘南藏族自治州汽车报废的处理办法有:

1、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。

2、车管所将出具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,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。

3、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。

4、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
5、报度汽车的拥有者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,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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